泸州市残联积极开展《民法总则》学习活动

日期:2017-11-20 浏览:45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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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全面学习贯彻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《民法总则》,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,浓厚宣传学习氛围,近日,市残联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《民法总则》 学习活动。

在学习活动中,市残联干部职工对《民法总则》施行的重要意义、立法过程和创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了解,认真研学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时效等方面的新规定,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学细悟、学以致用,营造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,依法开展工作,为广大残疾人服好务。

通过开展学习活动,增强了残联干部职工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事的意识,提高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使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。(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艾诗雨)